首頁 信用證 貿易術語 | 合同 貨運貨代 外貿單證 | 利用外資 涉外工程 | 法律法規 外貿律師
反詐騙 風險防范 案例文章 | 融資 海事海商 知識產權 | 境外投資 WTO | 訴訟仲裁 法律咨詢
站內搜索
熱詞:詐騙罪 信用證 UCP600 貿易術語 DDU FCA DDP 反詐騙 國際貿易 國際貿易術語 電子提單 石家莊化工騙子 WTO 風險防范 FOB 匯付 托付 反補貼
 您現在的位置: 國際貿易法律網 >> 貨運貨代 >> 貨代知識 >> 正文
保價運輸和運輸保險有什么區別?
信息來源:國際貿易法律網 發布時間:2012-9-28 12:00:54 閱讀次數:次 我要評論
分享到:

  二者都屬于危險分攤的范疇但又有著本質區別

 

  一般來說,運輸保險對危險所采取的對策只是善后處理,即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被動的經濟補償,對危險的發生它不能采取有效的預防對策和搶救對策。


  這個特點使得運輸保險承保不可抗力帶來的損失成為優勢。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往往是無法預見和無法預防的,具有很大的突然性和偶然性,事先很難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發生后采取搶救措施的難度也很大。保險業可以通過建立保險基金有效地對不可抗力險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補償,保證經濟活動的正常進行。

 

  保價運輸的賠償范圍只限于由于承運人責任造成保價標的的損失,對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即使保價了承運人也不負賠償責任。


  同時承運人對保價運輸所承擔的賠償責任也可通過保險把這部分賠償責任轉移給保險人,不過這種險不屬于貨物運輸險而是承運人的責任險,不能把這種承運人的責任保險同貨物運輸保險混淆起來。


  如果托運人或旅客僅向保險公司投保了貨物運輸險而承運人未向保險公司投保承運人責任險,一旦在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損失就要視造成損失的原因,確定是誰的責任,是承運人的責任由承運人負賠償責任;是保險的責任由保險負賠償責任。有時承運人與保險人的責任難以劃分或在一定的時間內難以劃分,保險人在取得被保險人的代位行使權時可先行賠償再根據實際情況向承運人進行追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
  • 相關文章:
    沒有相關文章
    網友評論:
    數據載入中,請稍后……
    本欄目熱點圖片
    返回首頁 回到頂部
    本站推薦
    排行榜
    站外搜索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在線投稿 | 使用幫助 | 網站地圖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本站所載文章僅供參考,Copyright 2012-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國際貿易法律網 版權所有
    法律咨詢電話:13315171023 QQ:1215545143
    郵箱:jiaqingkun@126.com 技術支持:眾旺互聯 
    花房姑娘直播-www.ri69com久久-99re在线观看视频精品-亚洲午夜精品一区麻豆